(一)建设补贴:
1.补贴对象
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社区助老餐厅:(1)满足认定条件的运营企业;(2)与街道签订3年以上场地使用协议;(3)与街道签订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;(4)投入运营3个月以上;(5)通过专业机构评估。
2.补贴标准
社区助老餐厅享受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一次性补贴。其中,建筑面积100㎡以下(不含100㎡)最高补贴10万元;建筑面积100㎡至200㎡(不含200㎡)最高补贴20万元;建筑面积200㎡以上,最高补贴30万元。
(二)运营补贴
1.补贴对象
符合认定条件的社区助老餐厅,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且实际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用餐次数达到补贴标准的可以申请运营补贴。
2.补贴标准
依据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际用餐次数,按季度给予运营企业季度补贴。其中,季均1800至4500人次(不含4500人次),补贴8000元;季均4500至9000人次(不含9000人次),补贴10000元;季均9000人次以上,补贴12000元。